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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大眾心理學領域的開山之作,集體行為研究者的經典讀本。
2.群眾的眼睛是否依然雪亮?從個人到群體,我們經歷了什麼樣的變化?掌握大眾心理,面對群體時代!
3.我們都是烏合之眾,我們從未真正了解自己!
內容簡介
《烏合之眾》作者是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自1894年始,寫下一系列社會心理學著作;在社會心理學領域已有的著作中,有影響的也是這本並不很厚的《烏合之眾》。作者論述在傳統社會因素毀滅、工業時代巨變的基礎上,「群體的時代」已經來臨。書中極為精緻地描述了集體心態,對人們理解集體行為的作用以及對社會心理學的思考發揮了巨大影響。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在西方已印至第29版,其觀點新穎,語言生動,是群體行為的研究者不可不讀的佳作。
作者簡介
古斯塔夫·勒龐( Gustave Le Bon),法國社會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群體心理學的創始人,有「群體社會的馬基雅維利」之稱。他寫下一系列心理學著作,如《各民族進化的心理學規律》《法國大革命與革命心理學》《戰爭心理學》等,《烏合之眾》是其代表作,已被翻譯成近20種語言,在國際學術界有廣泛影響。
精彩書評
勒龐的《烏合之眾》是一本當之無愧的名著,他極為精緻地描述了集體心態。
——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伊德
在社會心理學領域已經寫出的著作中,有影響者,非勒龐的《烏合之眾》莫屬。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奧爾波特
勒龐的這本書具有持久的影響力,是群體行為的研究者不可不讀的文獻。
——美國社會學家默頓
目錄
導言:群體的時代
第一卷群體心理
第一章群體的一般特徵
第二章群體的感情和道德觀
第三章群體的觀念、推理與想像力
第四章群體信仰所採取的宗教形式
第二卷群體的意見和信念
第一章群體的意見和信念中的間接因素
第二章群體意見的直接因素
第三章群體領袖及其說服的方法
第四章群體的信念和意見的變化範圍
第三卷不同群體的分類及其特點
第一章群體的分類
第二章被稱為犯罪群體的群體
第三章刑事案件的陪審團
第四章選民群體
第五章議會
精彩書摘
第一卷?
群體心理
第一章群體的一般特徵—
群體思想一致的心理學法則
摘要:從心理學的觀點看一個群體的構成-數量眾多的個人凝聚並不足以建立一個群體-群體心理的特徵-群體中個人固有的想法和情感的轉變,以及他們自身性格的消失——群體總是被無意識的因素所控制——大腦活動的消失和脊髓活動的得勢——智力水平的降低和情感的完整轉變——經過轉變的情感,既可以對組成群體的個人情感更好,也可以更糟──一個群體既可以表現得勇敢、大無畏,亦可以犯罪。
從普通的感覺來看,「群體」這個詞的意思是個人聚集在一起的團體,他們不分國籍、職業或性別,也不論是什麼原因將他們聚集在一起。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群體」的表達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意義。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之下,而且只能在那些特定的情況之下,一個群體表現出與這個群體中的個人所具有的完全不同的全新的特徵。那個群體裡面的所有人的情感和想法都指向了同一個方向,他們那些有意識的個性消失了,一個集體的思維形成了。毫無疑問,它是暫時的,但是,它卻非常清晰地呈現了確切的特點。這個集體走入了一種狀態,在沒有更好的表達方式的情況下,我會稱它為有組織的群體,或者,用一種被認為是更合適的稱謂,一個心理群體。它構成了一個單獨的物質存在,並且受群體精神一致法則的約束。
很顯然,一群個人不經意地發現他們肩並肩地挨著,並不能說明他們已經擁有了一
個有組織性的群體的特徵。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一千個個人在沒有任何確切目標的情況下,偶然在一個公共的地點聚集在一起,並不能算是一個群體。想要獲得一個群體的特殊特徵,必須要讓某些因素提前產生影響,我們也要對它們的性質進行判定。
有意識的個性的消失,以及感覺和想法向一個確切的方向的轉變,是將要變成有組織性的群體的首要特徵,它並不總是涉及一群個人同時出現在一個地點,在某種暴力情緒在的影響下,例如一個國家事件,上千個被孤立的個人能夠獲得一個心理群體的特徵。在這樣的條件下,一個獨立的機會就足以讓他們行動起來,凝聚在一起,從而一次性獲得一個群體行動的特徵。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四、五個人就能組成一個心理群體,這種現像在上百人偶然聚在一起的情況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從另一方面來看,一個國家,或許沒有可見的人群凝聚,但仍舊可以在具有影響力的行為下成為一個群體。
一個心理群體一旦形成,它就會獲得某些暫時的、卻又確切的一般特徵。除了這些一般的特徵之外,它還有一些附帶的特徵,它會因組成群體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有可能會改變它的精神結構。因此,對心理群體進行分類是一份簡單的差事;當我們全身心致力於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應該能夠看到,一個多種多樣的群體(即由完全不同的元素組成的群體)會體現出某些與同性質群體(即由大致相同的元素,如宗教、等級和階級組成的群體)相一致的特點,除了這些普遍的特點之外,還有一些自身的特徵,使得這兩種群體能夠被區分開來。
但是當我們置身於不同的群體種類之中時,我們必須先檢驗這些群體普遍具有的特徵。我們應該像自然學家一樣開始工作,他一開始會描述一個族系裡所有成員都具有的普通特點,接下來再研究那些令這個族系所涉及的種類之間區分開來的具體特徵。
用非常精確的話語去描述群體的思想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因為它的組織並不僅有種族和構成上的不同,還會因為支配群體的刺激因素的性質和強度的不同而不同。但是,對個人心理的研究呈現了同等程度的困難。個人用一種一成不變的性格走完他的整個人生,這樣的現像只能在小說中看到。只有環境的一致性才能產生性格明顯的一致性。我之前在其他的書中指出,所有的道德構成都包括,在突然的環境改變之下映現出來的性格的可能性。這樣的現象解釋了為什麼法國議會中最殘暴的成員都是些善意的公民,他們在平常的情況之下,就是平和的司法人員或是道德高尚的地方官員。當暴風過去之後,他們就會重新變回正常的具有安靜性格,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拿破崙在他們當中找到了最溫順的臣民。想要對群體實力強弱有差異的組織進行有深度的研究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應該多研究那些已經完成組織化階段的群體。透過這種方法,我們能夠看出這樣的群體能夠變成什麼樣子,而不是看到它們是如何的一成不變。只有在這種高級的組織階段下,才能發現某些疊加在種族不變的、佔據統治地位的特徵之上的全新的特徵。此時,所有的感覺和思想就會改變,朝向相同的方向。也正是只有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在先前所提出的群體道德一致性的心理法則才會開始發揮作用。
在團體的心理特質之中,有些或許同那些被隔離的個人展現出來的一樣,是群體
所特有的,因此只能在群體中看到。為了體現它們的重要性,首先,我們要研究這些心理特徵。
一個心理群體呈現出來的最引人注目的特質如下:無論是什麼樣的人構成了這個群體,不管他們的生活模式、職業、性格或是智商相同與否,他們轉變成了一個群體的事實讓他們擁有了一種集體的思想,這樣的思想使他們的感受、思想和行為,變得與他們被孤立時的狀態不盡相同。如果凝聚在一起的個人無法形成一個群體,想法和感受就不會產生,或是不能轉變成實際行動。心理群體是一種由不同的元素組成的暫時的群體,它們在一定的條件下,會結合在一起,就像是組成一個鮮活生命的細胞,會呈現出某些特徵,它們同每一個單獨的細胞都不盡相同。同敏銳的哲學家希伯特?斯賓瑟筆下發現的描述令人驚訝的思想不同,在形成一個群體的過程中,完全沒有元素的總和或是它們的平均值。真正所呈現出來的,是在新的特點的誕生之下形成的組合,就好比化學裡面的某些元素一樣,當它們進行接觸的時候——舉個例子,如鹼和酸——會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種全新的物質,它所擁有的特質和之前那兩個組成它的物質的特質完全不同。
想要證明個人組成一個群體和被孤立的個人之間的差異到底有多大是非常簡單的,但是,要想探尋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可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想要或多或少了解一些原因,首先要清楚由現代心理學建立的真理,即無意識的現像不僅在有機的生活中,而且在智慧的行為下,起到了壓倒性的作用。有意識的思想生活的重要性同無意識的生活相比較會顯得不那麼重要。最敏感的分析家,最敏銳的觀察者,只能發現極少的決定其行動的無意識動機。我們的有意識行動,就是在受到遺傳影響的思想下創造出來的無意識基礎的產物。這種基礎包括代代相傳,無數的普遍特點,這種共有的特徵構成了一個種族的特性。毫無疑問,在我們公開宣布的行為原因的背後,隱藏著我們所沒有公開的秘密因素,但是,隱藏在這些秘密因素背後的還有許多我們所忽視的秘密。我們的日常活動都是那些逃離我們的觀察,隱藏起來的動機所產生的結果。
無意識的元素構成了種族的本性特質,特別是在這一方面,屬於這個部落的所有個人之間是極其相似的,使他們之間存在差異的,主要是關於他們性格中的有意識元素——教育的產物,但更多的是因為超乎尋常的遺傳條件。但是,他們智商中所擁有的直覺、情感和感受卻是非常近似的。在所有的事物都屬於情感領域的範疇下──宗教、政治、道德、愛心以及同情心等等,最為出眾的人也很少能夠超越最為普通的個人的道德標準。從智力的觀點來看,一個偉大的數學家和給他製造靴子的人之間或許存在著巨大的差異,但是,從性格的角度來看,他們之間的差異就變得不那麼明顯,或是壓根就不存在。
確切地說,這些普通的性格特點,受我們的無意識的力量所控制,一個種族裡的大多數正常的個人在同等的程度上都具有些特點——我是說,這些性格特點在群體裡會成為共有的特性。在集體思考中,個人的智力傾向,以及他們的個人特質是十分微弱的。特徵的多樣化陷入了同性質的特徵之中,無意識的性格特徵佔據了製高點。
群體擁有普遍的性格特徵,這一事實能夠解釋為什麼它永遠無法實現要求高度智
慧的行動。能夠影響到普遍利益的決定,都是由卓越的人組成的委員會做出的,不過,那些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所採納的決定並不會比一群蠢人的優越多少。事實是,他們只能用每一個普通的個人生來就具備的平庸特質去進行手邊的工作。在群體裡,累積起來
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如果「整個世界」就是群體,那麼它就不會像人們常說的那樣,與其說是整個世界都要比伏爾泰更加聰慧,我們不妨說伏爾泰要比整個世界聰明。
如果一個群體裡的個人將他們共同享有的普通特性累積在一起,那麼,這些特性帶來的還是平庸,而不是如我們所說的那樣,產生新的特徵。這些全新的特質是怎麼被創造出來的?這就是我們現在要調查的問題。
不同的原因能夠對群體中獨特的、被所孤立的個人佔有的特徵起到決定性的作用。首先,如果只從數量上去權衡和考慮的話,那麼組成一個群體的個人也能夠感受到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它能夠讓他產生本能的慾望,當他隻身一人的時候,他要迫使自己竭力限制這些慾望。他不太可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不會產生那些想法:群體都是匿名的,因此,也不必承擔責任。那些總是控制個人的責任感會消失。
第二個原因是傳染的現象,對群體的特徵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同時,也決定他們的傾向。傳染是一種現象,它很容易證明自己的存在,但是,想要解釋它卻很難。我們必須要把它看作一種催眠方法,這樣的方法我們會在稍後再學習。在一個群體裡面,每一種情感和行為都具有傳染性,傳染性的程度足以使個人願意將自己的利益奉獻給群體利益。這是一種和他的天性截然相反的傾向,一個正常人很難具備這樣的能力,除非他是群體的成員。
第三個原因,也是目前最重要的,它同孤立的個人所表現出的特質完全不同。我想要指出的是易於接受暗示的表現,這就是我們在前面提到的互相產生作用的傳染的結果。
要了解這一現象,將最近的心理探索發現牢記於腦中是非常必要的。今天,我們知道透過各種各樣的進程,個人或許會被帶入到一種狀態之中,在該狀態中他將會完全失去他的有意識的個性,完全聽命於剝奪他個性的操縱者,並且會做出一些與他的性格和習慣相矛盾的行為。最細緻的觀察證明,一個長期將自己融入到一個群體行動的個人很快就會發現他自己——要么是在由群體釋放的具有磁性的影響力的作用下,要么受到一些我們所忽視的其他因素的影響下-令自己進入了一種特殊的狀態之中,它同令人著魔的狀態很相似,在那種狀態之下,被催眠的個人會發現他置身於催眠者的股掌之中。在催眠物體的作用下,他的大腦活動徹底癱瘓,而他將會成為他的脊髓中受催眠師任意操控的所有無意識的行動的奴隸,整個有意識的個性完全消失了,並且喪失了意願和識別力,所有的感受和想法全都在催眠師的掌控之下。
從整體來看,組成一個心理群體的個人也處在這樣的狀態之下。他不再具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能力。他在被催眠物體操控的情況下,身體的某些官能被摧毀了,而同時,他體內其他的能力卻被大幅度地提升了。在某種暗示的影響下,他會用不可抗拒
的衝力肩負起完成某些行動的使命。這樣的衝力比在被催眠物體控制的案例中的衝力更難抵擋。這是因為這樣的暗示對群體中的所有個人具有相同的效果,它會在相互
作用的情況下增強自身的力量。一個擁有足夠強大的個性去抵抗闇示的群體的個性特徵是極其稀少的,在對抗逆流面前顯得寡不敵眾。他們最多也就是能夠依靠不同的暗示來改變方向。舉個例子,正因為這樣,有時候往往一句甜美的言語,或一個被適當喚醒的形象,就能夠制止群體最殘忍的行為。
然後,我們看到有意識的個性的消失,無意識的個性的得勢,思想的傳染、想法通過暗示和相互的作用來指向相同的方向,在一瞬間將被暗示的想法轉變成行動的傾向,我們看到的這些就是構成一個群體的個人的主要特徵。他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成為了停止用自己的意願作為指導的機器人。
而且,姑且只看他組成了一個有組織性的群體這一事實,就足以讓一個人在文明的梯子上下降好幾個階梯。他或許是一個有教養的個人,但是他在一個群體裡被孤立了,他變成了一個野蠻人──一個靠本能行動的生物。他具有自發性、生性暴躁、殘忍,還擁有原始物種所具有的滿腔熱情和英雄主義,同原始物種更加相像的是,他願意讓自己被言語和形象所影響——這樣的言語和形像在組成在群體的個人孤立存在的情況下,不會產生任何的效果——他被誘使去做一些同他最為明顯的利益和他最被熟知的習慣格格不入的行動。一個群體裡的一個人,不過是眾多沙粒當中的一粒,可以被大風吹到任何地方。
這就是為什麼陪審團做出的裁決會被每一位陪審員否定,在每一位議會成員看來,議會委員會所接受的法律和措施都應予以否決。法國大革命時期,議會成員如果被分開來看,他們人人都是擁有良好習慣的好市民。當他們團結在一起形成一個群體的時候,他們會毫不猶豫地支持最為惡劣的提議,把最無辜的人們推上斷頭台,並且與他們的利益大相徑庭,放棄他們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開始互相殘殺。
並不單單是他的行為讓他同群體裡面的個人之間產生差異。即使在這以前,他也已經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獨立性,他的思想和他的感受已經經歷了一次轉變,這種轉變非常深刻,就好像將一個守財奴變成一個揮霍無度的人,將一個懷疑論者變成一個有信仰的人,將老實的人變成罪犯,把懦夫變成英雄。在1789年8月4日那個歡聚的夜晚,法國那些有名望的人在一時興起的情況下,投票放棄所有的特權,很顯然,如果讓他們這些成員單一做決定,他們誰都不會同意。
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從智慧的層面上看,群體總是要比被孤立的個人的水平低,不過從感受,以及被這些感受驅使的行動來看,群體的表現要比個人表現得更好或更糟糕。這都要看具體的環境是怎麼樣的。一切都依賴於群體所要遭受的暗示的特性。這樣的觀點已經被那些只從犯罪角度研究群體的作家完全誤解了。毋庸置疑,一個群體往往是犯罪群體,但它也經常是英雄主義的群體。只有群體而不是被孤立的個人,會被誘使冒著生命危險,帶著為了光榮和榮譽的熱情去保衛一個教條或是
一個想法的勝利成果,會導致──在十字軍東徵的時候,在幾乎沒有糧食和武器的情況
下-朝異教徒討要基督徒的墓地,或如1793年那樣,誓死保衛我們的祖國。毫無疑問,類似這樣的英雄主義多多少少給人以無意識的感覺,但是,正是這樣的英雄主義一手締造了歷史。人們只有用冷血的方式才能做出轟轟烈烈的事情來,世界的歷史上將不會保留太多關於他們的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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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次 |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 |